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科研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

中民医药会学〔2022〕126号


 

各相关分会、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评估科研项目实施情况,根据《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会对2021年度立项的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织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部主管,各相关分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估范围

所属分会2021年立项的中医药类科研项目(民族医药类科研项目另行通知)。

三、评估时间

2023年1月30日前。可在各分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同期内完成。

四、评估内容

(一)项目计划任务执行进展情况。

(二)项目人员承担工作完成情况。

(三)项目阶段研究主要内容及阶段性成果。

(四)项目经费投入情况。

(五)项目开展的经验和问题。

(六)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及结题时间。

五、评估流程

(一)各相关项目依据评估内容组织撰写《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1年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附件1)。

(二)召开中期评估会

1.各相关分会对属于本分会各学组立项的科研项目组织中期评估会。

2.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向评估会递交《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1年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纸质件一式5份,并于会上做5分钟PPT汇报。

3.至少5位专家做现场评审,对汇报项目上阶段实施情况和下阶段推进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填好《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专家中期评估表》(附件2)及《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中期评估汇总表》(附件3)。

(三)各相关分会于评估会后10日内将评估相关材料报送学会学术培训部。

六、相关要求

(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中期评估是科研项目实施并严肃项目执行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提升学术质量的必要内容,是项目结题通过的必须条件,要按通知要求完成中期评估工作。

(二)各项目均需参加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专家意见积极改进,以完成科研项目下阶段研究任务,顺利结题。

七、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刘玉玮 13693397090

联 系 人:常  蕊 18210291972

          郭慧娟 18210831011

电子邮箱:mzyykyxm@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852室

邮政编码:100700

 

附件: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1年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执行

情况报告

2.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中期评估表

3.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中期评估汇总表

 

2022-126附件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