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医药会学〔2022〕127号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研项目执行期限到期要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现将2022年科研项目结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20年(周期2年)或2021(周期1年)立项的,应于2022年12月底结题的各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
二、结题总要求
(一)须于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结题工作。
(二)各项目组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总结研究成果,汇总研究资料,填好《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
(三)及时组织召开结题答辩会。
(四)于规定完成结题日内向学会管理办公室报送结题材料。
二、召开结题答辩会要求
(一)由项目所属分会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召开结题答辩会。
(二)项目组向会议提交材料:
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应用证明、专利等)纸质资料;
3.《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0年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及《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期评估专家组意见表》(评审专家签字纸质原件);
(三)项目组于会上进行20分钟汇报(PPT),10分钟答辩;
(四)会议需由至少5名以上正高级专家(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专家不超过1人)做现场质询及评审,填写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结题验收专家组意见表》(附件2)。
三、报送结题材料要求
(一) 报送结题材料的内容
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原件2份);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及应用成果等(纸质版复印件1份);
3.《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0年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及《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期评估专家组意见表》(评审专家签字原件)。
4.《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结题验收专家组意见表》(纸质版原件1份);
5.结题答辩会相关资料:会议通知、结题汇报PPT、会议纪要及相关照片2张(电子版)。
(二)上报方式
电子版材料须于2023年1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纸质版材料须于2023年1月20日(收到日)前邮寄至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部。
四、学会审批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专家组根据报送结题材料对结题项目做最终审批,向项目下发结题审批结果通知。
五、不能通过结题的要点
(一)与项目申报目标、内容和预期完成成果有明显不足的。
(二)未进行中期评估的。
(三)自行变更项目成员或内容的。
(四)结题工作无原因逾期的。
六、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刘玉玮 13693397090
联 系 人:常 蕊 18210291972
电子邮箱:mzyykyxm@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852室,邮编100700。
附件: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结题验收专家组意见表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