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医药会分〔2019〕121号
为充分发挥我国中药及少数民族药在医疗实践中的作用,凝聚全国中医、民族医的药理与毒理研究学术力量,创建层次高、内容新颖、特色突出、影响深远的药理与毒理学术交流平台,经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理事会审议通过,成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药理与毒理分会。会长拟由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陈乃宏教授担任,副会长拟由全国中医、民族医学界有深厚临床造诣和广泛学术影响的知名专家担任,常务理事拟由在全国中医、民族医学界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较大学术影响的专家担任。兹定于2019 年12月14~1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药理与毒理学分会成立大会,同时举办2019年学术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药理与毒理学分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三、会议时间
2019年12月14~15日。14日全天报到,20:00召开选举会;15日成立大会及学术交流会。
四、会议及报到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金紫荆国际大酒店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6号
五、会议内容
(一)选举产生药理与毒理学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
(二)成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药理与毒理学分会;
(三)颁发证书;
(四)颁发药理与毒理学分会和理事单位标牌;
(五)举办2019年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药理与毒理学术交流会。
1.会议主题 中国民族药药理与毒理学研究进展
2.会议内容
(1)中国民族药药理学研究进展
(2)中国民族药毒理学研究进展
(3)研究组建学组
六、参会人员
(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领导;
(二)药理与毒理学分会名誉会长、专家委员、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不参加会议者,视自动放弃理事以上候选人资格);
(三)全体会员;
(四)参加学术交流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并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担任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药理与毒理学分会理事或会员)。
七、其他事项
(一)为安排住宿,请参会人员务必在 2019年12月5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1)发至会务组邮箱:Ethnic2019@126.com;
(二)药理与毒理学分会拟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和挂靠单位的负责人,请准时参加12月14日 20:00 的预备会。
(三)会务费980元/人(含会议费、餐费、资料费等),发票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开具;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会务费可于报到日前5个工作日转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账户,附言栏注明“药理与毒理学分会会务费”,开具电子发票者,需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本人手机号,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开户银行:11190701040005285
开户账号: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四)请各单位代表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电子版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药理与毒理学分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2)、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 3)及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理事单位(团体会员)申请表(见附件 4)发至会务组邮箱,纸质版(盖所在单位公章)在参会时上交;
(五)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药理与毒理学分会理事以上人员及会员需现场交纳个人会员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一次性缴纳一届4年计200元。
(六)理事候选人请准时参加12月14日晚20:00的投票选举会议,特殊原因不能参会需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会,请填写委托书(附件5)并发至会务组邮箱,参会时出示纸版委托书。如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会务组邮箱:Ethnic2019@126.com
会务联系人:楚世峰 手机:13910699415
梁 冰 手机:13768393496
附件:
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药理与毒理学分会成立大会暨2019年学术交流会参会回执
2.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药理与毒理学分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3.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员登记表
4.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理事单位(团体会员)申请表
5.委托书
6.会议交通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