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中民医药会学〔2021〕31号

 

 

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研项目执行期限到期要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现将2021年科研项目结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总要求

(一)2021年度应结题的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题工作。

(二)填写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

(三)开好结题答辩会。

(四)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结题答辩会要求

(一)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召开结题答辩会,项目组向会议提交《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应用证明、专利等)纸质资料;进行20分钟汇报(PPT),10分钟答辩。

(二)会议需由至少5名以上正高级专家(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专家不超过1人)做现场质询及评审,填写《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结题验收专家组意见表》(见附件2)。

三、报送结题材料要求

(一)向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报送结题的材料

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及应用成果等复印件;

3.《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结题验收专家组意见表》;

(以上需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 )

4.结题答辩会相关资料:会议通知、结题汇报PPT、 会议纪要及相关照片2张。

(二)上报材料时间

2021年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mzyykyxm@126.com,纸质版材料邮寄至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部。

四、学会审批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专家组对项目做最终审批。

五、联系方式

负责人:刘玉玮(13693397090)

联系人:常蕊(18210291972)

电子邮箱:mzyykyxm@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852室,邮编100700。

 

     附件:  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结题验收专家组意见表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