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哈萨克医医师资格考试开考标准”的调研的函

发布时间:2012-05-21

 

中民学字【2011】第1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
 
为了加强民族医药的人才培养,建设规范的、高质量而又具有民族医药特点和适合民族医药实际情况的民族医医学教育体系,全面实行民族医医师注册制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下达了《制定民族医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开考标准》的项目任务书,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承担该项目的调查研究任务,调查组拟于9月26日至29日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对“哈萨克医医师资格考试开考标准”的调研(《调查提纲》附后),请予配合并大力支持为荷。
附件:民族医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开考标准”调查提纲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