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全国民族医药学术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1
中民学字【2011】第15号
 
关于召开“2011全国民族医药学术交流会”的通知
                                  
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为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强民族医药学术交流,定于2011年9月24~26日(24日报到)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2011全国民族医药学术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2011全国民族医药学术交流会
二、主办单位: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医药学会
    支持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三、会议征文内容:
(一)民族医医学基础理论与传承;
(二)民族医临床研究成果和专科建设;
(三)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与临床应用;
(四)民族药药材栽培和资源保护;
(五)民族药传统炮制工艺研究;
(六)民族药现代剂型研究与临床应用;
(七)民族药药效学与质量评价研究;
(八)民族药医院制剂与新药开发;
(九)民族药方剂配伍原理的研究。
四、会议报到地点:西虹宾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816号,宾馆联系电话:0991~4673111,0991~4671111。
乘机场大巴至立交桥站乘58路干休所下车即到或出租车30分钟车程。
五、征文要求
(一)符合上述征文内容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汉文字。全文及汉文摘要各一份(缺者不予受理),论文全文不超过4000字,摘要字数800字以内,包括题目、作者、单位、电话联系方式、要点及结论等内容。
(二)论文要求文字简明,数据准确,重点突出。为了便于审阅,来稿请发中国民族医药学会Email: yanglei092664@sina.com,QQ:864810067。
(三)论文由会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委托中国民族医药杂志社出版第9期杂志,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印制论文集并颁发论文证书。
(四)向参会人员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五)无论文也可参加会议。
六、联系人: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医药学会
巴哈沙拉·马纳甫   0991~2565663,13999192334
艾克拜尔·亚森    0991~2557732,13549986931
传 真:0991~2557730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黄 亮:   0991~8565280,13579401010
传 真:   0991~8565160
3、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孙亚丽、高晓翠、杨雷,电话: 010~84044361,64014411转3377,传真010~84044362,手机:13611192532(杨雷)、13501376202(孙亚丽)、13810112908(高晓翠)。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西506室,邮编:100700。
七、会议费:每人600元(大学在读学生和研究生费用减半)。
八、食宿: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
1、2011全国民族医药交流会报名表(回 执)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11年9月1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医药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