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学字[2011]第08号
关于召开“2011全国民族医药学术交流会”的通知
(第一轮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我会定于2011年9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2011全国民族医药学术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2011全国民族医药学术交流会
二、主办单位: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
支持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三、会议征文内容:
(一)民族医医学基础理论与传承;
(二)民族医临床研究成果和专科建设;
(三)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与临床应用;
(四)民族药药材栽培和资源保护;
(五)民族药传统炮制工艺研究;
(六)民族药现代剂型研究与临床应用;
(七)民族药药效学与质量评价研究;
(八)民族药医院制剂与新药开发;
(九)民族药方剂配伍原理的研究。
四、征文要求
(一)符合上述征文内容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汉文字。全文及汉文摘要各一份(缺者不予受理),论文全文不超过4000字,摘要字数800字以内,包括题目、作者、单位、电话联系方式、要点及结论等内容。
(三)论文由会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委托中国民族医药杂志社负责出版,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颁发论文证书。
(四)向参会人员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司师承处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五)无论文也可参加会议。
五、联系人: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医药学会:伊河山·伊明,电话:0991~2557732,传真:0991-2557730,手机:13899866065。
六、会议费:每人600元(含资料费),大学在读学生和研究生费用减半。
七、其他事项: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第二轮会议通知。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11年6月15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