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会相关分支机构及组织:
为进一步继承发扬中医药学和民族医药学,大力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委、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评选第二届国医大师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217号),文中明确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负责本社团人选的组织推荐工作,名额为5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三部(委、局)通知(见复印件)所列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要求和中国民族医药学会预推分配名额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二、推荐资质
(一)已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所属相关分支机构。
(二)新筹建(民政部待审批)的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相关分支机构。
(三)与已经开考的藏、蒙、维、傣、朝、壮等6个民族医药业务相关的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专家委员会。
(四)与已经设有本民族医院的彝、瑶、苗等9个民族医药业务相关的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专家委员会。
(五)与上述民族医药相关的省(市、自治区)分管民族医药工作的厅(局)领导或担任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副会长职务的领导。
三、具体事宜
(一)名额分配
1、各相关分支机构及组织合计预推荐19位候选人,无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
2、预推名额分配:藏医3名、蒙医2名、维医2名,傣、朝、壮、彝、瑶、苗、回、土家、哈萨克、侗、布依、羌医各1名。
(二)推荐召集人
1、藏医:宇飞、杨殿兴、甘培尚、江华、郑进、冯毅。
2、蒙医:乌兰。
3、维医:帕尔哈提•克力木。
4、傣医:郑进、林艳芳。
5、朝医:邱德亮、李芳生。
6、壮医:庞军、黄汉儒。
7、彝医:郑进、杨殿兴。
8、瑶医:庞军、覃迅云。
9、苗医:黄维中、杜江。
10、回医:田丰年。
11、土家医:邵湘宁、田华咏。
12、哈萨克医:帕尔哈提•克力木。
13、侗医:邵湘宁、石光汉。
14、布依医:黄维中。
15、羌医:杨殿兴、包希福。
(三)推荐时间
各推荐召集人在召集相关推荐会议基础上,要求被推荐单位填好相关表格[推荐审批表格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 “国医大师评选表彰”专栏下载],务必将所推荐人选于12月5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办公室:李洪晓,电话:13439382069,电子邮箱:bgs845@163.com,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845室,邮编:100700。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评选第二届国医大师的通知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13年11月21日 抄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