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14年度学术交流暨国家级民族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分会及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2014年度民族医药学术交流暨国家级民族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3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学术活动计划

各分会报送2014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具体内容有:会议名称、会议内容、开会时间、开会地点、预计人数、会期、征文送交地点、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截稿日期、筹办单位,在20131120之前报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部,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4年度国家级民族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申报2014年度国家级民族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各分会务必在20131120之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报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部,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部,联系电话:010-52854594,地址:北京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邮编:100700,联系人:刘玉玮,手机:13693397090,邮箱:lyw3239@163.com;郭慧娟,手机:18701068742,邮箱:xueshubu852@126.com

 

附件:《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131021   

 

 

抄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马建中副局长。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