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医药会学〔2017〕27号
关于申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分会及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民族医药传承发展,提升民族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启动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大力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精神,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发掘、推广、创新、提高”的方针,依靠各民族医药科技进步搭建稳固的基础平台,开展各民族医药理论、临床、技术、资源和产品研究,加快完善各民族医药学术体系,推动多学科融合与协同创新,提高各民族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二、项目性质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是国家一级学会级别科研项目, 由学会统筹立项管理。各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申报内容自主选题申报并负责实施。
三、项目申报内容
(一)各民族医学术理论挖掘整理研究。
(二)医疗技术继承与创新研究。
(三)重大疾病疑难病诊治方法研究。
(四)民族医药术语与标准研究。
(五)优势病种诊疗研究。
(六)特色药材资源与经典名方挖掘研发应用研究。
(七)民族医药教育体系研究。
(八)名老专家师承研究。
(九)人类(民族)健康理念研究。
(十)民族医史文献、文化习俗研究。
(十一)“一带一路”民族医药国际合作项目研究。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基础和必要条件。项目申报人必须为申报单位编制中人员。
(二)鼓励与申报内容直接相关的优势科技资源多层级多人合作,鼓励企业、民营非盈利性机构、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三)项目立项不资助,经费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建议项目承担单位给予不少于项目申报经费(或预算经费)50%的配套经费,以保证课题研究运行和成果质量。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围绕项目内容填写《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任务书》(见附件)。
(二)项目任务书由申报单位审核同意签章后,一式2份(原件)及相应电子版1份,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部。
(三)项目任务书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批。
六、项目预期成果
(一)项目研究报告。
(二)项目论文或专著。
(三)临床实验原始数据等技术资料。
(四)社会影响。
(五)科技奖项。
(六)结题报告。
七、完成时间
2017.10~2020.12
八、联系方式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部,刘玉玮,电话:010-84044362(兼传真),电子邮箱:mzyykyxm@126.com。
附件: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研项目任务书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