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传染病分会2017年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染病学术交流会暨安徽省中医肝胆病(感染病)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的通知

中民医药会学〔201749

 

 

关于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传染病分会2017年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染病学术交流会暨安徽省中医肝胆病(感染病)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的通知

 

为促进民族医药和中医防治传染病的学术交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传染病分会2017年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染病学术交流会暨安徽省中医肝胆病(感染病)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定于20177月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会议将以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等防治传染病研究进展、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科研方法、国医大师与名老中医学术思想总结为重点展开交流与讨论,并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做特邀报告,采用主题报告、专题讲座、优秀论文交流等形式,共同探讨中医、民族医药防治急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肝硬化、肝癌、艾滋病、肺结核、手足口病、甲流、禽流感、黄热病、寨卡病毒、发热待查等各类传染性疾病的理论探索、基础研究、临床研究等,为提高我国传染病诊治水平搭建学术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传染病分会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省中医肝胆病(感染病)专业委员会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三、会议时间

2017779日。77日全天报到,77日晚20:00召开常务理事以上人员的工作会议,78日全天所有理事会议及学术交流会;79日会议撤离。

四、会议地点

合肥丰大国际大酒店(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0555号,明珠广场旁)。

五、会议主题

民族医与中西医携手防治传染病

六、会议内容

(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传染病分会学术交流会。

1特邀报告:邀请国内外传染病领域专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做专题报告;

2大会交流:从大会投稿的学术论文中评选出优秀论文进行大会交流并设立优秀论文奖;

3专题学术交流:根据会议主题及重点内容设立学术专题,进行交流。

(三)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传染病分会学组活动。

(四)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传染病分会2017年理事会。

七、会议征文

(一)征文内容

1中医、民族医药防治急慢性病毒性肝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肝纤维化、肝硬化、肝癌、艾滋病、肺结核、手足口、甲流、禽流感、黄热病、寨卡病毒、发热待查等各类传染性疾病的临床经验总结、理论探索、基础研究、临床研究等;

2国医大师、名老中医、民族医药专家等诊治传染性疾病、温病、疫病等方面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总结;

3中医、民族医学防治传染病研究新进展;

4中医、民族医学防治突发、新发传染病临床医案、医话、个案报道等。

(二)征文要求

1尚未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文章。

2提供3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或300单词内的英文摘要一份,摘要格式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主要资料)、结论四部分。摘要排列顺序依次为文题、作者姓名、单位名称、邮政编码、摘要、35 个关键词。请注明通讯作者的电话与电子邮件。如果是英文摘要,作者英文名按拼音排列,先名后姓,间空一格。

3征文截稿日期为2017620日,逾期恕不受理。

(三)投稿方式

请以 word 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稿,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2017年民族医药传染病学术会议投稿字样。投稿电子邮箱:zhangguoliang61@sina.commk02111304@126.com

八、会议费用

会务费800/人,研究生600/人。食宿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学术会议优秀论文,将推荐国内中西医学术刊物发表。

(二)为妥善安排参加会议代表的住宿,请参会人员于2017630日之前将会议回执纸质版或电子版寄于会议联系人侯勇,邮箱:mk02111304@126.com

(三)请参加会议的代表自行前往会议地址报到。

(四)根据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章程和有关规定与要求,本分会理事及以上人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需书面向分会会长请假,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资格。常务理事请务必参加77日晚上的常务理事会,商讨学组建设等事宜。

(五)个人会员费事项。因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各分会理事会每4年一届,未交清个人会员费和新入会的会员到会时须一次性交清四年个人会员费共200元。拟办理入会手续的人员报到时现场交一寸蓝底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正楷签本人姓名),用于发放会员证。

十、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mk02111304@126.com

人:安徽省中医院感染科 侯勇1386593574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江宇泳15611973642

 

附件:1参会回执

2交通说明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17512   

 

 

 

 

附件: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