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老年病分会第二次学术会议暨中医、民族医老年病学术交流会的通知

中民医药会学〔201783

 

 

关于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老年病分会

第二次学术会议暨中医、民族医

老年病学术交流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老年医学发展,交流老年病领域的科学研究、预防、治疗和护理康复中的最新进展、动态、热点、疑点和难点等问题,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定于201710月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老年病分会第二次学术会议暨中医、民族医老年病学术交流会。本次学术会议邀请全国老年病著名专家进行精彩演讲,欢迎广大同仁踊跃参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老年病分会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三、会议主题

中医、民族医药防治老年病

四、会议时间

2017102728日。1027日报到,28日学术会议,29日离会。

五、会议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名人酒店(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1号,电话:0431-85599888)。

六、会议内容

(一)专家主题报告及学术交流。

1.中国脑计划进展简况;

2.脑血管病与耳鸣;

3.脑血管病与失眠;

4.脑血管病与头痛。

(二)成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老年病分会学组。

(三)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老年病分会2017年理事会。

七、参会人员

(一)各级医院老年病科、脑病科、神志病科、心理科、中医科等各级医师。

(二)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老年病分会理事。

八、会议费用

会务费800/人。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九、其他事项

(一)请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老年病分会理事必须准时参会,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理事名额

(二)请参会者务必于 2017 1020日前将参会回执发至会务组。

(三)本次会议同时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老年病整合医学高级研修班》(项目编号:J20170702007),参加培训班学员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Ⅰ类学分5分。

(四)个人会员费缴纳。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各分会理事会每四年一届,个人会员费为50//人,未交清4年个人会员费会员到会交清;新入会的会员到会时一次性交清四年个人会员费共200元,拟办理入会手续的人员报到时现场同时交一寸蓝底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正楷签本人姓名),用于发放会员证。

十、联系方式

人:孙  18946584555

          李冬梅 1360432147218686487151

办公电话:0431-8681685086816990

电子邮箱:xiangke1961@163.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长春市工农大路1745号)

    编:130021

 

附件: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老年病分会第二次学术会议暨中

医、民族医老年病学术交流会参会回执

2.宾馆线路图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1791    

附件: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老年病分会第二次学术会议暨中 医、民族医老年病学术交流会参会回执 2.宾馆线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