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代表: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有关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完善学术传承制度,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等精神,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中医专长相关考核办法等政策,更好地传承中医药文化,推动祖国传统医药学发展,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拟定2020年12月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民营医疗机构分会2020年学术年会暨第二届中医民族医专长传承发展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民营医疗机构分会
三、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25~27日。
四、会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会议主题
传承精华 守正创新 政策解读
六、会议内容
(一)学术交流
1.相关领导、专家献言献策并探讨民营医院、中医馆、诊所、理疗馆及民间中医师等在疫情期间如何发挥自身优势;
2.中医传承主题论坛(国医之道传承论坛、名老中医传承论坛、中医世家传承论坛、一技之长传承论坛等);
3.深度解读当前最新医改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内容与具体办法;
4.中医医术专长考核人员学术经验交流分享。
(二)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民营医疗机构分会2020年理事会。
(三)免费义诊。
七、会议费用及报到要求
会务费1200元/人。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往返交通、住宿费自理。请参会代表于12月10日前将会务费电子汇款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账户,附言栏注明“民营医疗机构分会会务费”,开具电子发票者,需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本人手机号、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账号:11190701040005285
代表凭会务费缴费电子发票办理报到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为安排住宿,请参会人员务必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参会回执发至会务组邮箱:zgmyyljg@126.com。
(二)因民族习俗有特殊要求者,请在回执备注栏中注明。
(三)会议活动期间要执行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出示健康码报到,会议全程佩带口罩,进入会场测量体温等。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7135665
手 机:13436664828 邮 箱:zgmyyljg@126.com
附件: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民营医疗机构分会2020年学术年会暨第二届中医民族医专长传承发展论坛回执附件.doc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