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医药会办〔2022〕47号
各分会:
现将2022年我会下半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我会联系。
分会会员部负责人:陈 靖
联系电话:010-64021382 邮箱:bgs845@163.com
学术培训部负责人:刘玉玮
联系电话:010-84044362 邮箱:xueshubu852@126.com
事业发展部负责人:刘颂阳
联系电话:010-64073102 邮箱:syfzb2012@163.com
科技评审部负责人:刘从明
联系电话:010-64026382 邮箱:cmamkjpsb@163.com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曹京明
联系电话:010-84044361 邮箱:zhbgs843@163.com
附件: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2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22年7月17日
附件: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2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分会会员部
一、换届分会工作
(一)换届的分会尽快将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报送分会会员部;并按我会2022年2月下发给各分会的《关于做好分会换届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需整改的内容尽快整改。上述两项工作符合要求(或有切实整改措施)后方可下发换届会议通知。
1.2019年应换届分会:藏医药分会务必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2.2020年应换届分会:民间医药分会务必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3.2021年应换届分会:科普分会、男科分会、治未病分会、内分泌分会、芳香医药分会、养生保健分会。以上分会务必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4.2022年应换届分会:医史文化分会、民营医疗机构分会、壮医药分会、蛇伤医药分会、脾胃病分会、外治疗法分会、医养结合分会。以上分会力争2022年年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二)多民族医类分会换届中民族医比例需达到《分会换届流程与要求》中的相关要求,民族医执行会长要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新成立分会工作
(一)哈萨克医药分会、哈尼医药分会、水族医药分会、骨伤科分会、微创技术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会、国医堂分会、温泉医养分会、乡村医生分会、全科医学分会、经皮治疗分会等,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成立。
(二)候选人名单中各项比例需符合《分会成立流程与要求》的相关规定,需在开会前1个半月报送理事会候选人名单。
三、做好学组建设工作
由于换届或人事变动等因素,学组组长有些变动。2021年3月我会下发了《关于核报学组(含亚组)组长名单的通知》,各分会根据现实情况对学组(含亚组)组长进行确认调整,截至目前尚有17个分会新一届学组及组长名单还未最后确定,包括对外交流与合作分会、民间医药分会、精准医学分会、科普分会、流派传承分会、藏医药分会、疑难病分会、儿科分会、脾胃病分会、血液病分会、神志病分会、治未病分会、医药企业分会、药品临床评价分会、养生保健分会、药食同源分会、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分会。上述分会要按组建学组要求尽快完善确定新一届学组及组长名单。
四、考核评估整改工作
我会在2022年2月向各分会下发了《2021年度考核评估改进建议书》,各分会要认真整改,整改符合要求或有切实整改措施的,方可下发换届会议或召开学术会议通知。
五、换届和成立分会会费工作
(一)换届和成立分会须在召开换届、成立会前交清一届团体会员费。
(二)凡加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人员须在换届、成立分会会前或开会时由分会统一收齐后一次性交清个人4年会费。
学术培训部
一、按时高质量完成学术活动计划
(一)认真组织开好学术会议
1.切实按2022年3月《关于印发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2年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中民医药会学〔2022〕21号)确定的各分会召开学术年会具体计划按时完成。
2.举办学术会议前1个半月将会议通知草案报送学会学术培训部(换届会通知草案报送学会分会会员部)。
3.由于疫情原因许多分会不能按原定时间开会,按计划列入8月前开会的共有38个分会,如延期改时请报送学术培训部。现疫情较为稳定,希望各分会积极筹备,于年底前完成召开分会年度学术会议。
(二)注重提升学术活动质量
1.在筹备学术活动时,要认真研究解决学会对《各分会2021年度考核评估改进建议书》中有关学术交流中的相关建议,力求避免内容空泛、实用性不强、缺乏新意等问题。
2.申报分会学术活动通知草案前,须对我会2022年2月下发给各分会的《2021年度考核评估改进建议书》存在的问题,已改进符合要求或有明确解决措施后,方可下发会议通知。
3.学术活动要紧紧围绕以下重点内容: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针对提高临床疗效;针对临床难点或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各民族医药挖掘整理;有资深专家报告;有标准规范和专家共识推广;有学组报告等。
学术交流会要注意选择各学组已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成果交流。
4.多民族医类分会要保证民族医药内容占总交流内容的15%以上比例。
5.要建立分会理事参会考勤制度,确保学术年会期间同时开好分会理事会和学组工作会。分会理事会除研究分会工作外,重点要认真研究学会下发的《2021年度考核评估改进建议书》提出问题的解决措施。
二、做好科学研究工作
(一)尚未申报科研项目的学组要尽快申报
截至目前有一些学组未申报科研项目。我会将于近期给这些学组下发2022年科研项目申报通知,这些学组要按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申报。各分会要积极督促并组织审核,符合要求后再报送。
(二)各学组要认真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
各分会会长和各学组组长要加强在研项目过程管理,督促各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完成项目的中期评估、结题,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交流。
(三)各分会要认真组织学组申报体现各民族诊疗特色方法的《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优势病种诊疗专家共识》专项,已经申报的项目,要按照形式审查修改意见通知内容做好修改补充,参加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优势病种诊疗专家共识立项审评。
三、推动专业技术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一)按时按规定认真实施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学会组织各分会申报的2022年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获得批准6项,项目所属分会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完成项目任务。
(二)做好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级继续教育项目
2021年我会启动学会级继教项目,颁发中医药继续教育2类学分证书。为做好此项工作,学会起草了《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管理办法》,各分会在以届内原则上要举办至少2项学术培训。2022年1月已向各分会下发了申报举办培训班通知,已有35个一届内尚未举办过培训项目的分会完成申报并列入年会计划中,其中部分分会已完成举办。请各分会于举办前1个半月将培训班通知草案、课程设置及学员信息等相关材料报送学会学术培训部,经审批后实施。
(三)积极开展中医民族医专业技术培训班
各分会围绕人才队伍专业能力水平提升与特色技术推广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目标和计划。已申报的项目要按计划举办好相关培训班,提前1个半月上报计划及培训课程内容,经学会审批通过并完成培训,学习合格者颁发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结业证书。
事业发展部
一、标准化相关工作
(一)切实做好2022年度标准立项、审核、发布工作。
1.标准立项工作
(1)已立项:
①诊疗指南:藏医肝腹水诊疗指南、藏医中风后遗症指南;
②术语、操作规范:银质针疗法技术操作规范、满医药名词术语规范、侗医药名词术语规范;
③专家共识:蒙药大黄三味片专家共识、蒙药扫日劳专家共识、维药复方高滋斑片专家共识、维药石榴补血专家共识、维药养心达瓦依米西克蜜膏专家共识、维药复方木尼孜其颗粒专家共识。
(2)准备立项:壮医药名词术语规范、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优势病种诊疗指南等38项;朝医药名词术语规范等;回医药名词术语规范;藏药十味龙胆花胶囊专家共识。
2.审核发布工作
14个维吾尔医诊疗指南,5个哈萨克医诊疗指南,藏医肝腹水诊疗指南,银质针疗法技术操作规范。
(二)认真做好2022年度标准制修订工作
1.组织召开论证会审核上报第二批少数民族医医疗技术(局医政司项目),少数民族医护理方案(局医政司项目)第一次核稿会,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药专家共识的论证工作。
2.各分会要按照我会今年2月份下发的《2021年度考核评估改进建议书》中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认真做好标准规范等起草制订工作,保证高质量完成并尽早报送审核稿。
(三)认真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监司对各相关社会团体发布的部分标准开展的评估工作,组织相关标准化研究推广基地上报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技术标准推广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广已发布少数民族医医疗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便于今后培训工作的开展,现启动畲医捏痧治疗童疳技术操作规范、哈医药水浴和贴敷技术操作规范、苗医弩药针技术操作规范4 个培训操作配套视频的摄制工作。
三、其他工作
(一)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药企业的相关诉求,积极做好少数民族药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推荐工作。
(二)整理、编写“历史上各少数民族医防治疫病方法书籍”的前期准备工作。
科技评审部
一、科学技术奖、学术著作奖工作
(一)为做好科学技术奖、学术著作奖的申报工作,各分会要通过会议、电话、微信群等各种方式,把申报科学技术奖、学术著作奖的通知传达到各理事单位和各理事,积极组织申报。申报科学技术奖、学术著作奖者可从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官网的科技奖励栏目中下载申报资料。
(二)为推动各民族医药的学术进步,每个分会每年力争申报一项科技奖和一项著作奖。2022年度有4个分会未申报科学技术奖和学术著作奖。未申报分会:布朗医药分会、芳香医药分会、养生保健分会、保健按摩分会。
上述分会要积极组织好2023年科学技术奖、学术著作奖申报工作。
(三)凡学会立项的科研项目,已结题的要积极申报学会科学技术奖。
二、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工作
(一)我会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不仅是对该著作学术品味的提升,而且也提高了该著作的影响力,是学会为繁荣和促进各民族医药学术发展的重要工作。各分会、各理事应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和参与此项工作。
(二)我会制定了《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均印发了申报通知。目前已有医史文化分会、护理分会、民间医药分会、科普分会、侗医药分会、土家医药分会、傣医药分会、黎医药分会、蒙医药分会、壮医药分会、疑难病分会、皮肤科分会、肿瘤分会、针灸分会、肝病分会、男科分会、心身医学分会、艾灸分会、针刀医学分会、药品临床评价分会、药用资源分会、药食同源分会、健康产业分会23个分会申报了图书出版规划项目。需修改编撰方案的要抓紧修改。未申报的分会应积极组织申报,力争每个分会一届内至少要有一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已批准列入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应抓紧编撰,力争早日出版。
三、网站工作
(一)有部分分会开展了活动但未上传或未及时上传工作信息,各分会要按学会规定及时报送活动信息,上传到学会网站。
(二)我会已建立微信公众号,由学会统一管理,分会有需发送的信息,可及时与我会联系。
综合办公室
一、关于会费工作
(一)根据民政部、财政部通知要求,分会在学会授权范围内可以依据学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会费,其会费收入、支出应当纳入学会账户统一核算。
(二)各分会联合其他学会或单位召开学术会议时,由其它单位收取会费的应在通知中说明。分会收取的会议费收入由学会单独设立分会户头,属分会所有学会不会动用;报销时要有分会会长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方可报销。
(三)分会开会时学会派人去监督指导收费,学会提供电脑及发票,分会要安排人员收费。
(四)分会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完成会费缴纳义务。如:团体会员单位缴纳团体会费;个人缴纳会员费;找赞助单位;发展理事单位等。
二、关于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参会考勤工作
根据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章程规定,每年需召开2次常务理事会、1次理事会,要求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必须出席会议。如确实有特殊原因,需要说明理由并选派一名代表代为参会,出席情况纳入各分会考核评估。如2次无故不参会,说明其无法正常履行常务理事、理事职责,按学会章程和学会相关管理办法对其担任的常务理事、理事职务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