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医药会学〔2023〕35号
关于公布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3年度国家级
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分会、各承办单位:
由我会组织申报的2023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壮医适宜技术及临床应用学习班等7项获得通过,现予以公布(附件1),请各项目承办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一、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23〕1号)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项目的实效和质量。
二、按照项目书确定的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在培训举办前2个月向我会报送项目通知草稿及培训日程安排表,经审批后执行。
三、项目执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学员调查表(附件3)、培训总结、培训现场照片、合影、媒体报道等以书面、电子版形式报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部。
四、本年度公布项目须在2023年12月10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将暂停该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五、本通知在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网上(http://www.cmam.org.cn)发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natcm.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部
负责人:刘玉玮
联系人:常 蕊
联系电话:010-84044362
电子邮箱:mzyyjxjy@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852
附件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I类)
附件2: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I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