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中民医药会学〔2023〕35号

 

 

关于公布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3年度国家级

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分会、各承办单位:

由我会组织申报的2023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壮医适宜技术及临床应用学习班等7项获得通过,现予以公布(附件1),请各项目承办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一、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23〕1号)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项目的实效和质量。

二、按照项目书确定的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在培训举办前2个月向我会报送项目通知草稿及培训日程安排表,经审批后执行。

三、项目执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学员调查表(附件3)、培训总结、培训现场照片、合影、媒体报道等以书面、电子版形式报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部。

四、本年度公布项目须在2023年12月10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将暂停该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五、本通知在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网上(http://www.cmam.org.cn)发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natcm.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培训部

负责人:刘玉玮

联系人:常  蕊

联系电话:010-84044362

电子邮箱:mzyyjxjy@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852

 

附件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I类)

附件2: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I类).docx

附件2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