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雷后兴 界别:少数民族界
关于设立国家民族医药科学研究专项基金,推动民族医药深入研究和开发利用的建议
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它不仅在历史上为各族人民的生存、繁衍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民族医药源于自然与民间,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一些疑难杂症如皮肤病、预防肿瘤、心血管病、糖尿病具有的独特疗效,在养生和保健方面有着独特的诊疗技术和理论依据,疗效确切,费用相对低廉,这些特点和优势,为民族医药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我国的民族医药也是有待开发的国宝。当前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有利于更好地减少日益增多的医源性、药源性疾病和难以解决的新的医学问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各民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日趋多元化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发展民族医药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医疗和学术问题,而且事关尊重民族感情、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繁荣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重视我国民族医药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如,1984 年11 月 23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民族医药工作的几点意见》充分肯定了民族医药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1997 年 1 月 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各民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要努力发掘、整理、总结、提高,充分发挥其保护各民族人民健康的作用。”2002 年 10 月 1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指出“要认真发掘、整理和推广民族医药技术。”2005 年 5 月 31 日国务院颁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 26 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民族医药事业的投入,保护、发展和扶持民族医药学,提高各民族的健康水平。”从要求“发掘、整理、总结、提高”到“要认真发掘、整理和推广民族医药技术。”再到“加大对民族医药事业的投入,保护、发展和扶持民族医药学”说明政府对民族医药的支持已经从政策保护到政策保护加资金支持。更令民族医药工作者兴奋的是:2007 年 12 月 18 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 11 个部委局在北京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民族医疗机构基础条件较差的现状,要切实加大投入。《指导意见》还要求,充分发挥民族医药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领域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民族医药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指导意见》还就民族医药发掘继承和科研工作重点、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完善民族医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政策、加强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药用资源保护利用具体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工作,2010年四部委还联合制定了 2010 年至 2012 年全国民族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推进民族医医院基础条件建设、加强民族医医院内涵建设、发挥民族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加强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医药发掘继承和科研工作、做好民族医药标准化建设、完善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的政策。”等 7 个方面进行部署,并给出了路线图。说明我们的党和政府在不断研究新的促进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而真正地促进了民族医药的理论研究的深入、使民族医药的临床活力显著提高。
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在发掘、整理、研究和开发民族医药,促进民族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做出努力。但由于30年以前长时间的摧残和边缘化,民族医药丢失过多,根基失固;加之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研究工作起步较晚,国家对民族传统医药研究经费投入长期不足,造成至今我国各民族医药研究学术水平仍低、科研整体素质不高,导致民族医药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贡献。
更为遗憾的是,目前在对待民族医药上是把中医、西医、民族医放在一条起跑线上,看起来公平、公正,实际上没有把民族医药与中、西医差别区分对待,更没有体现对民族医药扶持、优惠的特殊政策。出现西医压中医、而中医又挤民族医的局面,加重了民族医药研发落后的现状,也更加阻碍了民族医药研究的深入和发掘步伐。
为提高民族医药科学研究水平和开发利用能力,调动广大民族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民族医药科技进步及学术发展,建议科技部特别设立国家民族医药科学研究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民族医药在疑难杂症如皮肤病、心血管病、肿瘤、糖尿病和的独特疗效研究,民族医传承、特殊治疗技艺和养生保健作用的深入研究。
雷后兴委员在联组会上发言
雷后兴委员在联组会上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雷后兴(畲族),在第十二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联合民族界别委员向大会提交“建议设立国家民族医药科学研究专项基金,推动民族医药深入研究和开发利用”提案,并在民族界别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言,得到了大家积极响应。
雷后兴委员认为,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它不仅在历史上为各族人民的生存、繁衍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重视我国民族医药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在发掘、整理、研究和开发民族医药,促进民族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做出努力。但由于30年以前长时间的摧残和边缘化,民族医药丢失过多,根基失固;加之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研究工作起步较晚,国家对民族传统医药研究经费投入长期不足,造成至今我国各民族医药研究学术水平仍低、科研整体素质不高,导致民族医药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贡献。目前在对待民族医药上是把中医、西医、民族医放在一条起跑线上,看起来公平、公正,实际上没有把民族医药与中、西医差别区分对待,更没有体现对民族医药扶持、优惠的特殊政策。出现西医压中医、而中医又挤民族医的局面,加重了民族医药研发落后的现状,也更加阻碍了民族医药研究的深入和发掘步伐。
为提高民族医药科学研究水平和开发利用能力,调动广大民族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民族医药科技进步及学术发展,建议科技部特别设立国家民族医药科学研究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民族医药医药在传承保护、特殊治疗技艺、临床应用及和养生保健作用持 方面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