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各有关部、委、局:
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的奖项,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共同主办,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承办。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意,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定于今年组织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奖活动。为提高评奖工作质量,商请贵单位协助做好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奖宗旨
组织开展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奖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总结近年来民族医药科技成果,表彰在民族医药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民族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扶持和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组织单位
本奖评审工作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简称奖励办,下同),本届奖项由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西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专项基金支持)。
三、推荐原则和范围
(一)推荐原则
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本着自愿和限额的原则择优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具体见《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和《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四、推荐程序
1.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负责本地区及辖区内中央部委局直属直管单位项目的资格审查、等级初评,并分类汇总后报奖励办。
2.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中央部委局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在京直属直管单位推荐的奖励项目,报属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等级初评,并分类汇总后报奖励办(不占北京市推荐名额)。
3.对于已获得同级同类和正在申报同级同类奖的项目,不在此次推荐范围之内。
五、推荐材料要求
所有推荐项目截至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以邮戳和上传时间为准)。推荐材料采取网上和书面方式报送。
(一)网上推荐申报
推荐项目可登录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网站或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网站进行《推荐书》的填写、申报工作,并原样打印寄送书面材料。
(二)书面推荐申报
1.《推荐书》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推荐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采用胶装,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一式6份。其中1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2.《项目摘要》须按体例格式填写,一式20份。双面打印或复印,不需装订,统一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
3.《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汇总,一式2份,须加盖汇总单位公章。
4.完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的,请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一式2份。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冯岭、刘颂阳、杨志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北里218号润宇大厦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52470989、010-64933159、010-64933497、13911642944、13911661862
传真号码:010-64073102(电话兼传真)、010-64933159、010-64933497
报送专用邮箱:mzyykjj@163.com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网址:www.cmam.org.cn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网址:www.cema.net.cn
七、其它事项
1.本通知由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回避专家申请表》、《各类奖励申请表》、《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等相关文件和表格,请到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网站下载。
附件: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