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常务理事、各有关单位、全国回医药技术骨干及相关专业人员:
为了促进回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回医药学术交流,加强回医药人才培养和专业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回医诊疗水平,使广大回医药工作者熟练掌握回医药理论,并正确运用回医药理论指导回医临床实践,根据《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章程》和《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5年6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2015年学术年会暨回医药基础理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
宁夏回族医药研究所
三、协办单位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明德中药有限公司
四、会议时间
2015年6月25日下午报到,26~28日开会。
五、会议地点
宁夏虹桥大酒店(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街38号)。
六、会议内容
(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2015年学术年会
1.回医药理论研究成果交流。
2.回医药临床技术应用和研究成果交流。
3.回药研发和产业发展经验交流。
4.中医药科研成果和经验交流。
(二)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回医药基础理论培训班
1.回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2.回医诊断学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基本原则、诊断方法、辨证方法、诊断技术综合运用。
3.回药学基本理论、临床应用及回药研发方法。
4.中医(回医)临床科室建设及重点专科建设。
(三)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一届2次常务理事、理事会议
1.正式成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及颁证。
2.听取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秘书部、学术部、事业发展部、科技普及部2014年工作汇报。
3.传达2015年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分支机构工作会议精神。
4.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回医药理论研究、回医药技术研究、回医药文化建设与对外交流合作专业委员会筹备成立工作汇报。
5.田丰年会长讲话。
6.中国民族医药学会领导讲话。
七、参会人员
(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领导。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领导。
(三)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全体理事、常务理事。
(四)全国各省区各级各类回医药医疗、科研、教育、产业机构技术骨干。
(五)从事回医药相关人员。
八、有关事项
(一)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培训费。理事、常务理事食宿统一安排。参加培训班的人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加培训班学员颁发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授予国家级Ⅰ类学分8分。
(三)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各位理事须全部参加会议,届内3次不参会者,视为自动退出分会理事。
(四)请参会人员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1)发送至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回医药分会秘书部(电子邮箱:ysjm919@163.com),会议将根据回执安排住宿,会议住宿为2人一个标准间,请在回执上注明合住人。
(五)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酒店交通路线图见附件2)。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森
电 话:13895656047
传 真:0951-5600590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宁夏回族医药研究所)
邮 编:750021
附件:1.参会回执
2.乘车路线图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15年6月10日